为严格落实《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加强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省政府近日决定首次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2017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督察。
据介绍,本次专项督察行动将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工业及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围填海及农林场(农村)居民点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同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底账,作为今后规划督察及执法的依据。根据督察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相关规定,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督察分准备、自查、现场督察等5个阶段在全省全面开展。目前,各市县已进入自查阶段。
为保障专项督察成效,海南省还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察培训,各市县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专项督察人员等220人参加。
省规划委员会主任、省总体规划总督察丁式江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指出,本次督察是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成立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后,开展的首次针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违规开发建设的专项督察,要着眼“四个早”,即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处置;督察组成员还要做到“四个要”,即要认真听、要全面看、要重点查、要依法处,严查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开发建设等问题,要发挥督察的利剑作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多规合一”改革成果的贯彻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8.04 金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