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2

  

  2017年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个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8章47条,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7.28 厅政策法规处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