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广州市政府近日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并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根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惟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房屋产权往往与教育、医疗等资源相挂钩,导致商品房买房市场十分活跃,而租房却成为住房体系的一大短板。广州此次将租赁房屋与入学权益相衔接,对推进完善租赁市场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为增加租赁房源供应,广州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为租赁住房,并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允许出租人按照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不过应当以原设计的“卧室”、“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广州将扶持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抢占发展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的先机。同时,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等参与老旧社区、城中村等租赁住房微改造,从而提升广州住房租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此外,广州还将成立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将政策性住房纳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供应和管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7.20 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