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实施意见》提出,要变末端管理为源头治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城市管理关口前移,建立建管并举、相互衔接的协同治理体系,突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在机构设置方面,撤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整合组建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区县城市管理机构设置,区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更名为区县城市管理局;实行市政园林与城乡建设一体化管理的区县,剥离市政园林管理职能,单独组建区县城市管理局。区县城市管理局加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在“整合信息平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基于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相关人士称,《实施意见》中的“强化源头治理”是该文件的一大亮点,但如何落到实处还需要在体制机制以及具体工作流程上进一步细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7.13 阡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