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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探索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7

  

  7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继三亚首个试点城市和福州等19个第二批试点城市后,又将保定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名单附后)。至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分三批共公布了58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开展“城市双修”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已经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把“城市双修”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重要任务,作为治理“城市病”、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批38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是从各地申报的47个城市中,经专家评审遴选出的,包含了省会城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有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和老工业城市等不同性质、规模和类型的城市,本次遴选突出把握了“城市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实施方案完善、工程项目具体”三条原则,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通知中明确了六方面试点工作任务:一是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新方法;二是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三是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四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五是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六是研究形成“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通过组织专家考核、召开试点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促指导,并搭建宣传平台总结推广各试点城市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案例,通过“城市双修”,提高各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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