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导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草案》新增一章对老城区管廊管理作特别规定。老城区马路破路开挖,“拉链”现象不断,街巷中“空中蛛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管线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多,广大市民意见特别集中。
因此,市人大法制委在修改时建议增加一章,针对老城区管廊规划建设的特殊情况,从明确责任主体、规划先行、加强资金保障及计划安排、保障入廊有序推进四个方面进行规定。
摘自 《海峡导报》 2017.06.29 记者 香卉辉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