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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辽宁省要完成50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9

  

  今年年底前,沈阳、大连两市20条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要达到60%,今年全省要消除黑臭水体50条。6月26日,省住建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截至目前,全省11个地级以上城市共有黑臭水体70条,有31条已开工进行整治。省住建厅要求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要求,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将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的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长度或面积、黑臭级别、整治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达标期限进行公示,通过公众参与评价最终确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

  会议明确,2017年年底前,全省城市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沈阳、大连两市20条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其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要达到60%,全省2017年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50条。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会议强调,各地要在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科学编制具有纲领性、系统性和长效性的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要创新融资机制,既要加大政府投入,也要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摘自 《辽宁日报》 2017.06.27 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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