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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创新机制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3

  

  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围绕为老百姓打造宜居家园、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八项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管理行为,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

  一是全面落实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2012年以来,滕州围绕解决房地产开发制度建设滞后、源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滕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规划条件意见书和建设条件意见书同时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和项目建设的依据,并在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严格核验,形成闭合管理。

  二是严格把控规划指标。为全面提升房地产开发建设品质,2014年1月,滕州出台了《滕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从建设用地管理、建筑间距与退让、建筑设计、绿化、公共设施配套、重点控制区域6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针对过去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偏高、建筑密度过大等问题,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高层容积率不超过2.5,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层容积率不超过2.2,建筑密度均不大于26%。

  三是规范品牌电梯的选用。为切实解决居民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2016年2月,滕州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选用品牌电梯的通知》,通过建立品牌电梯准入清单目录,严格电梯采购招投标管理,促使开发企业依照法定程序采购品牌电梯,从源头上杜绝了开发企业选用劣质电梯的行为,真正让居民用上放心优质电梯。

  四是积极推广住宅全装修。为有效解决住宅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问题,滕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于2016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的意见(试行)》,规定2017年开工的房地产项目,一级地块全装修住宅比例达到30%;2017年后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递增,到2020年底淘汰毛坯房。

  五是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规划变更、小区房屋不能确权等问题,滕州坚持问题导向,今年3月份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意见,从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加强意见书批后监管、规范预销售管理等1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理顺了条块关系,确保规划执行不走形、不变样。

  六是加强城市建筑外立面色彩管理。为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切实解决建筑外立面“俗”、“花”等问题,今年3月份,滕州出台了城市建筑外立面色彩管理规定,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外立面色彩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着力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七是规范车库(位)售租管理。为充分挖掘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租未售车库(位)空间资源,努力解决车辆占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等问题,今年3月份,滕州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新建及在建未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库(位)配售、配租率应达到100%,配租的比例不得低于20%。

  八是推广精选户型图集。户型是住宅产品中体现人性化的最重要载体之一,也是给居民带来舒适体验的关键性因素。为打造精品户型,今年3月份,滕州在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开发企业编制了《滕州房地产精选户型集》,针对不同的房屋面积,编制了27个实用精品户型攻略,以满足不同的设计定位和居民购房需求,切实提升居民居住的满意度。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6.07 通讯员 生然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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