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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 规范化 制度化四川巴中城管公安联勤联动执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日前,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联勤联动执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公安、城管协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植一线,拆违、取缔占道经营等矛盾尖锐,特别是对于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容易导致事态恶化。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之初,该市公安局成立了城管执法协作支队(以下简称“协作支队”),长期派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作支队成立后,在城管执法保障、渣土运输规范、违法广告查处、停车秩序治理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举措,破解城市管理问题。

  在违法建设整治行动、重大市容秩序规范方面,协作支队参加工作方案制定,民警、辅警到工作现场,对于矛盾尖锐、存在隐患的情况由民警提前介入排查和疏导,对于现场突发的暴力抗法行为,协作民警迅速采取强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自协作支队成立以来,出动警力7223次,协助拆除违法建设2190处,行政拘留违法广告从业人员7人,劝洗脏车1.9万辆,引导成立专业渣土运输公司6家,督促渣土运输车改装300辆。

  据介绍,《办法》是对近年来巴中公安、城管协作实践的总结,也是今后公安、城管协作联动的规范。

  一是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通报衔接、学习交流、接警处突、执法跟随、案件查处和反馈、证据固定、应急处理、舆情管控8个方面的常态机制。

  二是提升了协作力量,协作支队探索向各城管执法分局派驻公安协作组,城区派出所明确城管协作联络人,协作支队收到来自城管执法分局报警及请求警力支援后,及时通报辖区派出所,相关辖区派出所应安排民警(城区10分钟、城郊15分钟内)赶到现场。

  三是强化了应急处突,实行协作警力跟随保障城管执法,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区派出所的联勤联动责任,需要派出所派员参加的城管执法行动,将由协作支队出面协调,不仅免去协调衔接环节,提高了现场处置效率,还有效突破了以往各自为阵的管理瓶颈,提高了执法的成效。

  同时,通过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发挥综合管理优势,充分发挥公安城管部门的协同作用,弥补双方人员不足、手段缺失等问题。实现城管、公安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提高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构筑点、线、面交叉的立体的“大城管”防控网络。

  为了保障《办法》的刚性约束,巴中市公安局将接警处突、案件反馈、执法跟随保障等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推动协作机制常态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6.01 何为 覃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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