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南昌市进贤县、九江市武宁县、赣州市会昌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等7个县(区)为试点,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
据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江西省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无乡村规划或规划脱离实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低、建房批后监管无力和乱搭乱建等问题。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是针对治理这些乱象所采取的有力举措。
按照要求,各试点县(区)要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特点和政策要求,把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监管、特色农房推广、违规建房治理等贯穿于试点全过程,建立科学合理、职责分明、满足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体系,重点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和强化村民自治管理。2017年年底前,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全覆盖”和农村新建房屋超高超大建设“零增长”。
江西省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将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优化完善村庄规划成果,组织开展对现有村庄规划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设需要制订村庄规划修编计划;大力推进特色农房设计,不断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并形成当地建房特色。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5.19 记者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