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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规2015~2030年》(草案)(以下简称“总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骊山风景区”)总面积约89.87平方公里,是国务院于1982年批复的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了加强对骊山风景区的保护、建设与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特对1985年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总规草案依据风景资源价值和等级的不同,将骊山风景区划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城市及服务设施建设控制区五个层级。在选址和规模两方面,充分考虑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包括公路、游览道路、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同时,加强新修道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的保护,明确旅游服务设施应依托旅游城、旅游区解决;风景区内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5.03 齐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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