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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规范建设工程用砂市场,4月17日,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发文明确提出,全市范围内严禁所有建筑、市政工程使用非法砂场供砂。
该局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用砂管理台账,并按规范要求组织进场验收和送检;用砂管理台账应明确记录用砂供应商及砂的来源。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落实,对发现使用非法砂场供砂的应立即督促整改,并报告工程项目监督部门。同时,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查处建设工程非法用砂行为。发现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建设工程中使用非法砂场供砂的,依法从严查处,并按规定将使用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结合日常“双随机”监管工作,把用砂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对发现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或施工单位违规用砂或监理单位未履行现场监理职责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管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4.21 记者 蔡希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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