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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近日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把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限由国家要求的2018年底提前到今年6月,将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重庆同时细化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6个主要任务,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区县党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摘自 《人民日报》 2017.04.21 记者 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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