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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部署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7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存在多发的可能。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加强2017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省进行贯彻部署。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防止出现盲区,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各市(区)要尽快完善排水防涝工作手册并上报省住建厅。在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基础上,制定实施整治工作计划并加快整治进度。全面完成排水管网和城市河道的清疏工作,提高排水防涝设施标准和能力,强化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城市易涝点。

  各市(区)要与气象、公安、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内涝灾害。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各市(区)要及时将基本情况、原因、应对措施等报送省住建厅。各市(区)要立即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针对存在的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易涝点整治不彻底、应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定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做好检查记录,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和岗位,坚决防止走过场。

摘自 《陕西日报》 2017.04.12 记者 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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