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出台《2017年度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集中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创新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评标准、完善运行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根据《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考评采取月度和季度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市城市管理局每季度对考评对象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排名。对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由其主要负责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同时,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水平”指标的重要依据。
《方案》要求,各考评责任部门要按照考评工作要求,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牵头制定专项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各考评责任部门及第三方机构要严格考评程序,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尊重现场、公平公正。
对违反考评规定的第三方机构按约定处罚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对违反考评纪律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4.13 阡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