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正式挂牌,该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这标志着,该省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并指导督促市县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督促全省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健全和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业务指导;协调和督办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省内大要案和跨省域案件;承担省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住房保障、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稽查工作。
据了解,目前,该省共有9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运行,实现了执法资源有效整合,推动了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4.07 记者 冉茂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