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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其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实施意见》明确,按照经济、产业、自然条件和绿色建筑发展等情况,将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区和西咸新区,作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渭南市、铜川市城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作为积极推进地区;商洛市、汉中市、安康市城区,兴平市,户县、乾县、神木县、靖边县,作为鼓励推动地区。今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摘自 《华商报》 2017.04.03 记者 张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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