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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规划局发挥职能着力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8

  

  日前,泰安市规划局组织局机关业务科室、各局属单位认真学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绿色居住建筑规划审查要点》和《绿色公共建筑规划审查要点》,要求工作人员结合泰安实际,在规划审查审批中严格落实绿色居住建筑和绿色公共建筑规划审查要点规定。

  “建筑作为人工环境,是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中不加节制的开发与利用,使现代建筑不仅疏离了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也给环境和资源带来破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刻不容缓。” 学习后,该局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

  “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利于优化我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整体档次,是认真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房地产业结构和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道路的重要体现。”该局分管负责同志介绍说。

  据了解,泰安市规划局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着力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流程,在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项目控规编制、出具规划条件时,明确其绿色建筑星级标准,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的必要条件。在规划方案审查、核发《一书两证》等各个阶段严格把控,确保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要点的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泰安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3.24 陈丽 韩长清 侯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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