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陕西省重点推进2017年棚改融资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5

  

  3月10日,从国开行棚改融资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2017年,棚改项目要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建立货币化安置房源库,打破地域限制,允许棚改居民在全市范围购买存量商品房。

  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30.31万套,开工总量位居全国第六;货币化安置比例69.8%,位居全国第五;棚改工作被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列入了激励奖励的5个省份之一。

  2017年,是棚改3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安排1万亿元贷款予以支持,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根据各自棚改计划,抓紧时间与国开行进行对接,争取上半年完成授信,最大限度争取PSL资金。同时,抓紧落实贷前条件,确保项目获得审批后能迅速签订贷款合同,为9月底前全面开工奠定基础。今年,棚改项目要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建立货币化安置房源库,打破地域限制,允许棚改居民在全市范围购买存量商品房,要做好群众工作,早日签订征迁协议,早日使用贷款。对实物安置建设项目,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进度,尽快发挥信贷资金效益。国开行陕西分行将继续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项目贷款。今年贷款使用情况将纳入住建厅挂牌督办事项。

  今年我省将迎来首个还款期,各市还款共计70亿元,其中棚改还款61.8亿元,公租房还款8.2亿元。省住建厅提出,对需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在宽限期结束之前要完成贷款发放;对需要置换的项目,要抓紧与国开行进行对接。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提高策划水平,努力实现市域内棚改资金平衡,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

摘自 《陕西日报》 2017.03.14 记者 海花 通讯员 马璇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