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是襄阳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的力量源泉,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四个多月来,市城建支队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标准,作为核心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放上心上,列入议事日程。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制定了《支队长办公会议制度》和《支队党组织决策制度》,明确重要人事调整、财务支出和重要决定,必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把权力关进“笼子”。
建立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定了《城建支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干部“十要十禁”》、《支队工作纪律》、《车辆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工作程序,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利用多种场合宣传贯彻规章制度,强调令行禁止,违规必查。广大党员干部执行有力,行为规范有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行政处罚规范。制定了《行政处罚规范》,明确行政处罚的对象、标准、程序,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实行集体决策,接受公开监督。同时制定《行政处罚限时办结制》,明确办案环节的时限,加强督办检查,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办成“铁案”。支队成立以来所办13起处罚案件,没有出现违法办案、徇私舞弊的问题。
建立燃气企业样板规范。设计了具有襄阳特色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供应站样板图。充装站实行接待区、充装区和存储区标准“三统一”;供应站门实行门店设计、安全设备、管理制度、人员资格、送气车辆、工作服装、气瓶管理标准“七统一”;对气瓶实行条形码、标识和客服电话“三统一”。通过逐步改造,形成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襄阳燃气企业。
建立管理服务对象百分考核规范。制定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供应站、天然气站《现场检查百分制考核办法》,对检查得分70分以上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70分以下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予以行政处罚,从而增强企业危机意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目前,着手拟定建筑工程的检查考核规范,从而使执法人员检查有尺度、整改有目标。
建立履职尽责留痕规范。在执法检查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做好书面检查登记,必要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图片上传“图说城建综合执法现场微信群”。制定《燃气检查留痕办法》和《建筑工程检查留痕办法》,要求把这些记录都保留下来,作为履职尽责的证据,也是工作奖励、追责、减责和免责的依据。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