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按省政府对宜春市下达的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宜春市2016年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3529套,开工率达100%,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82.59%,8000多住房困难家庭喜搬新家。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底,宜春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全部开工,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0292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32套;林场棚户区改造737套;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2168套。去年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10292套任务中有8500套采取货币化安置,比率达到82.59%。
为推进棚改工作,宜春市成立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对宜春市棚户区改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统一解决。坚持做好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领域中的“三个一”制度。即每月一督查、一通报、一调度。对于项目进度达不到规定时间要求的,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以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建设的资金预算作通盘考虑,除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外,充分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贷款,确保我市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
通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宜春市对征拆出来的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然后再同步建设好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解决了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等问题。2016年,宜春市还通过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有效消化了房地产市场的库存量,加快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流通。
摘自 中国江西网 2017.01.09 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