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而言,如果2014年是“谋划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2015年是“发令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中发37号文”)印发的话,2016年就是“破题年”。201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编办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了城市管理监督局,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中发37号文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奋力推进,进展积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积极进展,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回望2016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可以看到:“规范”既是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更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和目标之一。改革之前,各地城市管理执法的执法依据、主体资格、职责范围、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不明确不统一,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性质和名称、机构职责、队伍的着装和标志标识等不规范不一致,这都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本不应有的困惑、困难和压力。这样的现状必须改变,改变在今年破题。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被明确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式样标准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订“三项制度”试点方案,全国地级以上城管局长培训班成功举办等。这一系列举动,有一个共同的指向——“规范”。
规范才会有力,规范才会协调,规范才会胜利。从管理者、执法者开始规范,必将使我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步调更加一致,使我国城市管理的力量更加强化。
回望2016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应该明白:心同力乃协,力协金可断。现代城市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极大发展的结果和依托,是一个系统、有机、复杂的经济、社会和地理综合整体,生活着各行各业的人群,包含了众多的生产生活部门,有着众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要想管理好这样庞大、复杂的现代有机综合体,仅凭某一个或几个部门、机构只能徒唤奈何,必须也只能是综合管理。因此,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它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16个中央和国务院单位共同参与。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而言,这是最适当的工作制度和最有效的推进路径。作为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各成员单位也协力推进,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使得改革顺利实施。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同心才能同德,同德才能同力,同力才能通力,通力方可断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协调机制的优势,同心同德、通力协作,同心推进改革,通力管理好城市,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回望2016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我们更加坚信:网无纲则目不张,木无本则末难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其纲其本首在中央,没有中央的“谋划”和“发令”,改革无从谈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无从建立;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其纲其本次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没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敢于担纲勇于担当,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难免踟蹰不前。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执法是社会诟病较多的对象之一,深究细查,在国家层面缺乏主管部门是重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中积累了许多无法在省级以下部门得到解决的问题,由于没有国家层级的“娘家”,这些问题往往很难通达中央,也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鉴于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听召唤,勇担当,挑起了“全国城管的娘家人”这一沉甸甸的角色,筚路蓝缕,不避艰辛,认真贯彻落实中发37号文的精神,千方百计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习近平同志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担当成事业,尽责出成就。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协力合作下,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勇于担当、敢于担纲、尽职尽责的艰苦努力下,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在破题中前进,在前进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在收获中奋进,在不断的奋进中迎来了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灿烂的阳光。
阳光在前,重任在肩。作为“全国城管的娘家人”,我们深深懂得,成就已成过去,前瞻才是未来。面向未来,我们坚信坚守坚行——快马何须再加鞭,担纲不待令当前;规一调步齐整后,同心断金得梦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12.23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