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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贯穿一条主线,促进七项任务落实”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确定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要聚焦房地产市场监管、棚户区改造、城乡规划实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建筑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造价实施及村镇建设规划实施管理等九个方面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突出问题,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重点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按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有关业务司、法规司和稽查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开展各项监督检查,严查问题,强化整改,确保各项政策部署落地生根。

  《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增强抓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抓好落实。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问题整改作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协同性、计划性和关联性,探索采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异地交叉互查、第三方参与评估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可采用下发执法文书、挂牌督办和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边查边纠,督办到底。还要及时发现并研判苗头性问题,综合分析政策执行和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做到情况真、措施实、执法严,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方案》强调各项监督检查要强化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控制检查规模、频次和时间,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表彰激励先进。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以适当方式表彰,在预算资金下拨、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强化执纪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行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以查促管;对监管不力、弄虚作假、庸政怠政的,及时将所涉部门和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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