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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2016年棚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2016年,荆门市调整棚户区改造思路,创新棚户区改造理念,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2016年棚改目标任务已全面超额完成。截至目前,2016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13461套,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7008套,占170.6%,分配入住4922套,占110.3%。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棚改政策体系。确定荆门市棚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片区开发,综合平衡”的思路,建立棚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出台了《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通知》《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个棚改支持配套文件,以及多个棚改专题会议纪要;科学编制了《2016—2018年三年棚改滚动计划》。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对荆门市棚改项目的补助资金;加强“银企合作”,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省长江投资等金融机构和省级融资平台,推进棚改融资。

  三是强化项目前期,加大征迁力度。将大型及居民迫切需要改造的节点型棚改项目列入城建计划重点项目,2015年以来,全市共确立了文化宫、关坡社区、龙山脊片区等15个重点项目;落实棚改项目包联领导和项目秘书,实行跟踪管理;加大棚改项目征迁力度,组建征迁专班,锁定棚改项目,开展入户调查,签订征迁协议,截至目前,累计有16个项目5212户签订了征迁协议。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办考核。将棚改工作列入民生“十件实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将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地党政一把手年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考核问责;开展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推动棚改工作进展。(有修改)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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