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规划局积极推进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把“多规合一”试点与创新规划管理工作相结合,利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契机,推动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同步修编,形成以构建“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平台、一个协调机制”的“多规合一”工作总体思路。
“一张蓝图”。一是统一规划目标,使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一致,实现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坐标协调统一;二是统一规划期限,综合考虑各类规划期限长短的利弊,强化规划实施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兼顾政策措施调整的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环境变化、增强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三是统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协调各类用地分类标准间对接转换关系;四是制定协调各类规划的统一标准体系,建立统一空间坐标系统,实现多坐标系间的对应转换。在“四统一”标准体系基础上,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基础,融合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规划,梳理各类规划差异矛盾,将“多规”所涉及的保护空间、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和建设项目等内容融合到“一张蓝图”上,进行图斑比对和方案优化,形成“多规合一”成果,最终在“一张蓝图”中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含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
“一个数据平台”。在统一坐标系统、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和统一存储要求的原则下,充分利用智慧咸宁和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成果信息共享,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住建、林业、水务、园林等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与更新,为实现“多规”统一、高效的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并与项目审批流程有效衔接,提高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套协调机制”。一是构建由市(县、市)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咨询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制订部门间协作的管理流程和协调消除“多规”管理过程中存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构建规划审批机制,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机构改革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与规划用地管理的办事规则。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多规合一”实施评估、检讨和监控制度,按照“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的要求,各部门间互为监督。完善规划反馈机制,通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规划数据、审批信息、实时现状即时纳入信息联动平台,建立项目审批过程中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机制,并将经综合协调后的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到各部门。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11.15 通讯员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