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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督导、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等实施情况。二是加强技术支撑。与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完成了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本底值调查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工作,并编制了《璧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年实施计划》,明确了8.3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计划三年实施项目68个、建设投资达14.5亿元,截至目前,2016年计划实施的21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已全部启动实施,年底完工。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璧山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璧山区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璧山区河湖水系保护管理办法》等多个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配套文件,确保实现“2016年良好开局,2018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2020年30%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目标。
摘自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2016.10.20 璧山区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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