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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县以上城市年内须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0

  

  近日举行的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提出,县城及以上城市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会议透露,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十三五”计划建设项目1348个,海绵设施总投资450亿元。除国家级试点城市遂宁市外,今年7月我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广安等共15个县级以上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截至目前上述试点城市已启动项目87个、竣工项目38个、完成投资11亿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省级试点相关支持政策仍在制定中。

  会议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这不是说县以上城市都建成海绵城市,而是要在城市建设中普及‘低影响开发’理念。”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城市应以解决积水内涝、水体黑臭等具体问题为导向来编制规划,合理确定相关目标并建设各类相关设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摘自 《四川日报》 2016.10.07 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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