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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规划局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30

  

  近年来,咸宁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城区内部仍有大量棚户区。为统筹考虑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建设,市规划局加大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进度。

  一是统筹考虑。按照中央部委、湖北省出台的棚改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咸宁市城市建设现状和相关规划,确定市主城区165平方公里范围内2015至2020年全市棚改地块102片,用地规模788.45公顷。其中,近期(2015-2016年)启动40个棚改项目,用地面积277.55公顷。

  二是科学规划。按照打造城市重点区域、改善民生、完善城市功能、适应城市用地发展需求和平衡经济效益等思路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棚户区进行统筹考虑,抓住各地块的侧重点进行分类改造。

  三是合理引导。将城市门户道路沿线和淦河沿线棚改用地纳入城市重点区域改造范畴,以提升沿线城市景观为侧重点;将近期民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厂区、已规划审批的拆迁安置点建设纳入改善民生为主的改造范畴;将老城区中市政基础设施缺乏、公共服务功能偏弱的地块,改造规划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停车场、绿地、广场以及公服配套设施为侧重点;平衡棚改工作中的城市经济效益,将未来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和中心城区土地价值相对较高的棚户区作为重点,通过将拆除后的棚户区土地进行储备、分批分时序出让。

  四是功能为要。依据主城区已编制各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现状城市需求,对棚户区用地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规划了居住、商住混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六类用地。

  五是配套为主。在棚户区公服设施完善中,主要规划以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用地控制为重点。在公用设施完善中,主要以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预留控制为重点。通过本次改造规划,新增城市绿地面积71.6公顷,广场用地面积4.52公顷,停车场9.97公顷,城市道路83.56公顷。在规划控制技术手段上主要以“一减一增”达到改造目的(一减为减少建筑密度和开发强度,一增为增加市民公共活动空间)。

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9.29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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