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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福州市区重点区域的道路卫生保洁,特别是城区工地周边道路、地铁施工路段和城区渣土运输线路等区域的道路卫生保洁、路面冲洗及降尘作业。二是延长道路冲洗时间,增加道路降尘班次。由原来的凌晨3点半结束路面冲洗作业延续到凌晨5点结束作业,同时根据道路情况增加道路洒水降尘班次和频率。三是加强对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的监管,对所有水车、扫路车的GPS行车线路和作业区域、作业轨迹进行调阅核查,实时监控作业情况。四是加强道路精细化作业,组织人员和车辆对部分道路进行人工清洗。组建环卫突击队,配备水车、扫路车、垃圾运输车等,随时处置道路环境卫生应急情况。五是落实问责制。同一道路路面冲洗不到位有粉尘或沙土被通报批评的,出现第一次,约谈责任区环卫处及保洁公司负责人,并进行通报批评;出现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辖区环卫部门并扣罚责任公司当月10%的保洁经费,处以黄牌警告;出现第三次,则建议辖区环卫处终止保洁公司中标合同。
摘自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9.13 福州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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