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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该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按照《方案》要求,湖北省治理违法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违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由区、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凡是当年发现的应拆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违法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共享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信息,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根据《方案》,各城市都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都要得到明确,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社会稳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8.26 记者 彭一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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