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共有218座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1861个。2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环境保护部组织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
两部门公布的排查结果数据显示,截至2月16日,在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77座城市没有发现黑臭水体。在其余218座城市中,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861个。其中,河流1595条,占85.7%;湖、塘266个,占14.3%。
地域分布呈现南多北少的特点。南方地区有1197个,占64.3%;北方地区有664个,占35.7%。60%的黑臭水体分布在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广东黑臭水体数量最多,以242个居首,安徽、山东以217个、159个居第二、第三位。
两部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要督促当地政府继续深化排查工作,及时将新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通过“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月底前,完成完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期限、整治责任人等信息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城市政府负责人,并作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的扣分项。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2.19 记者 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