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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浙江上海强调认真整改 举一反三 坚决消除隐患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2

  

  10月19日至26日,2015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第12检查组分别在浙江省、上海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质量安全和市场问题,检查组要求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检查组分别随机抽查浙江省台州市、上海市各6个在建工程。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工程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不够规范,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甚至隐患。对于每个工程存在的问题,检查组都反馈了书面检查意见,对温岭市某保障房项目、浦东新区某项目下发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检查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副主任朱长喜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制订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方案限期整改,加强隐患监控,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监管部门要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两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依法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同时,各地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10.30 记者  尚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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