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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5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第15组对江西省宜春市、湖南省株洲市两地在建工程进行了督察。在两地督察情况意见反馈会上,检查组专家逐一对受检项目进行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强制性规范条文的项目下发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检查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巡视员尚春明强调,工程质量安全,特别是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制订有效措施,强化落实责任,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受检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不足,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按照规定时限,把受检项目整改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上报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检查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10.29 记者 韩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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