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制背景
2004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出一套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社会公众创造了和谐、整洁、安全、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府管理理念,加强了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以来,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及北京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在全国推广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即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以下简称数字城管)。
为体现信息化建设标准先行的理念,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城市信息化的水平。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作为主编单位会同国内一些城市相关单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广领导小组专家组的帮助下,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的效果与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分析和提炼,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组织标准编写组,着手编制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
编制四项基础标准
2005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81号)文的要求,制定《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4项行业标准。
2005年3月~5月,在3个月的时间内,标准编制组完成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四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审阅修改。
2005年5月11日,召开了四项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讨论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讨论修改,并形成了送审稿。
2005年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下同)标准司,邀请崔俊芝院士、蒋景曈研究员等10位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编制组提交的四项行业标准进行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四项标准的编制是以应用和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全国城市建设与管理联网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目标,以实用性、可拓展性和先进性为原则,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广泛的应用前景。是改革政务管理理念、体制和流程,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实时性的成功范例,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该系列标准对全国各城市改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指导意义。
2005年6月7日、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于2005年8月1日实施。
第一次修订
“2005版标准”发布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确定了两批共27个数字城管的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区)。北京、浙江等省市也分别在本省市内推广应用数字城管。应用过程中,一些城市(区),主要是第一批试点的城市(区)对标准的内容,特别是部件和事件的类型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针对试点城市(区)反映的比较突出的意见,为更好地指导数字城管在更广泛范围的推广应用,标准主编单位提出对“2005版标准”进行修订,得到了建设部城市数字化管理新模式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建设部标准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由建设部《2006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6]78号)下达任务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会同“2005版标准”的主要参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又吸收了南京市鼓楼区、杭州市、上海市卢湾区、北京市朝阳区、武汉市江汉区、扬州市、深圳市、烟台市等试点城市(区)的相关单位作为参编单位对“部件和事件标准”进行修订。
2006年6月30日,标准修订正式启动,组建了标准修订组,确定了标准修订大纲和工作计划;至2006年7月25日,完成了标准修订的内容框架;
2006年8月28日,在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修订初稿,并在杭州召开了标准修订初稿征求意见会;
2006年9月15日,根据标准修订初稿征求意见会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修订初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6年11月20日,收到有关专家意见76条,修订组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讨论,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2006年12月29日,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北京主持召开专家审查会,聘请了部数字城管推广领导小组专家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查专家组根据对一些试点城市验收的实践经验,对标准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会后,修订组对审查会专家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了分析,对送审稿做了更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4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
编制绩效评价和城管通标准
2005年8月颁布施行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行业标准在系统建设、数据建设、模式建设等方面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推广应用中有着极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2007年4月,建设部城建司公布了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名单,使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基本覆盖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在两年多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推广中,数字城管运行中所面临的绩效评价指标和“城管通”的标准化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由此,《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行业标准主编单位认识到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的相关标准、指导和规范后续试点城市的数字化城管建设和运行的必要性,于2006年11月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在原有《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基础上编制“城管通”和“绩效评价”两个标准的方案。2007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 “关于印发《2007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7]127号),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城管通)》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标准立项申请。
两部标准仍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作为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包括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部信息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杭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成都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扬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重庆市高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11家单位。并组建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城管推广领导小组专家组的9名信息化标准及城市管理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对两部标准编制的全过程进行了指导。
2007年6月19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主持下,召开了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城管通》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时任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榕、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李铮、标准定额研究所产品标准处处长黄金屏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崔俊芝、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GIS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蒋景曈、建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郝力等9位专家出席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上海市浦东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等11家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共39人参加了会议。考虑到标准之间的协调和关联性,会议确定了,编写组分成两组,同步进行两部标准的制订工作。
从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编制组多次召开会议,从标准编制大纲和内容概要的确定,标准初稿的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通过建设部网站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修改意见不断对标准进行完善,于2008年3月最终形成送审稿,提交专家组进行审查。
2008年4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黄金屏处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陆瑞芬副秘书长、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陈祥荣主任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审查会成立了以崔俊芝院士为组长、郝力副主任为副组长,共有9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介绍和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对标准逐条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查,形成了评审意见。专家组认为该两项标准是建设部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基础性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和节约建设运营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8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两项行业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实施。
编制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
从2005年到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确定了全国三批51个数字城管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也分别在本省市内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城管。在应用过程中,一些城市反映,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分类已经标准化,但是在处置环节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尤其是对一些问题的立案、处置和结案的标准方面没有统一,问题处理随意性较大,直接影响了数字城管的实际运行效果。针对试点城市(区)反映的比较突出的意见,为更好地指导数字城管在更广泛范围的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牵头,于2008年5月提出了编制“针对于数字城管的执行环节的标准”。
2008年7月,在北京标准编制启动会上,明确成立以杭州市、常州市、昆山市、南宁市、上海浦东区、上海卢湾区等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标准编制组,具体开展标编制工作。
2008年5月30日~7月11日,重点研究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立案 处置 结案》编制工作的定位。
2008年7月12日~8月15日,重点对《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立案 处置 结案》的框架和结构进行修改和完善。
2008年8月16日,编制组在江苏昆山召开第二次会议。重点对标准正文引言、格式、定义、用词及相关指标设定和附录等内容进行把关。会上,各参编城市各抒己见,共提出各类问题38件。
2008年8月26~27日,编制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参与编制的六个城市(区)分别抽调人员,采取“封闭编写、逐条讨论”的做法,对标准的正文和附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尤其对内容架构做了较大程度的修编,从原划分的七大环节改为三大环节,体现了立案、处置和结案这一重点。在2008年9月17日前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8年9月18日~11月2日,编制组重点听取了各试点城市的意见。并对标准的内容进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了送审稿。
200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持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立案 处置 结案》行业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产品标准处黄金屏处长主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李如生副司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审查会上,成立了以崔俊芝院士为组长共有9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介绍和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对标准逐条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查。一致认为,该项标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重要的运行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国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审查会上,专家组还就标准的名称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建议修改为《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
2009年8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
修订技术规范标准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的核心,是指导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标准。自2005年颁布以来,为各试点城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从模式、系统和数据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指导,但随着全国各地不同类型城市的试点,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又增加了新的内容,为适应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多样性以及需要与其他新编标准保持一致性,标准主编单位对全国各试点城市应用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结合全国不同类型城市的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对规范进行全面修订。200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建标[2008]102号)文件,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列入2008年计划中,并要求主编单位组织有关参编单位在2009年4月前,完成该标准的修订工作。为此,主编单位积极与各有关单位进行协商,抽调一些从事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标准编写组,并在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的指导下,于2008年6月24日在北京召开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有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2008年6月24日,标准修订正式启动,组建了标准修订组,确定了标准修订大纲和工作计划。至2008年8月19日,完成了标准修订的内容框架。至2009年2月20日,在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修订初稿。至2009年11月20日,根据标准修订初稿征求意见会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修订初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至2010年3月17日,收到有关专家和试点城市的意见122条,修订组对意见逐条进行了讨论,对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2010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雷丽英副处长主持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标准修订送审稿专家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司王果英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李铮副所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审查会上,成立了以崔俊芝院士为组长共有9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认真对标准修订的条文内容进行审查,并一致认为,该标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基础性标准,对于采用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和运营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7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于2011年2月1日实施。
编制信息采集、验收标准
自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数字城管以来,全国有近300余个城市都建设和实施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在各地取得显著运行效果的同时,有些地区由于建设初期就没有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上完全按照部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因此,在系统运行后,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为加强数字城管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数字城管的运行效果,给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设施齐全的优美城市环境,规范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主编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于2010年6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立项,制订《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行业标准。同时,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提出了针对信息采集市场化试点以来,如何提高信息采集质量,管理好采集公司,确保数字城管发现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需求,编制信息采集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6号),批准了两项标准的立项申请。
编制信息采集标准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现因机构改革更名为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主编单位,杭州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北京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成都市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巾帼西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网新帮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越秀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参编单位,承担标准编制工作。
2011年4月9日,《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启动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根据标准编制启动会上的意见,为了使本标准能更好地体现全国各地数字城管实践成果和成功经验,使标准更加符合各地实际情况,更有利于标准的宣贯,主编单位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议适当增加参编单位,并向所有与会城市发出邀请。会议讨论和商定了标准编制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还确定了标准编制进度计划。
2011年7月14日~16日,在烟台举行了信息采集、验收两个行业标准初稿的讨论会。
2011年8月和9月,标准起草人员对本标准讨论稿进行了两次封闭讨论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1年10月22日,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在杭州召开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事件信息采集》的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咨询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起草人员对征求意见稿(初稿)的框架结构、内容及表述方式进行较大的调整,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2年2月14日起,《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事件信息采集》(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公示,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4月22日,在杭州召开了标准送审讨论稿研讨会。根据研讨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各地的反馈意见,起草人员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2012年9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并主持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标准专家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以崔俊芝院士为组长的11位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介绍和有关内容的说明,对标准逐条进行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
2013年3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于2013年6月1日实施。
编制模式验收标准
2011年3月25日~26日,在成都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标准编制开题工作会,确定了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作为主编单位,会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易智瑞(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成都市监督指挥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等单位成立编写组,确定了标准编制的详细时间计划和分工,并初步确定了标准的编写大纲和内容要点。
2011年4月9日~11日,在北京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标准初稿第一次讨论会,规范了标准的结构,统一了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及英文名称,并对标准初稿内容逐章逐条进行了详细讨论。
2011年7月14日~16日,在烟台召开了标准初稿第二次讨论会,会上对标准编制的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标准初稿第一次讨论会的修改稿进行详细讨论,参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数字城管验收评分标准,初步确定了标准评分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1年11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标准编制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对征求意见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1年12月15日~2012年1月5日,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网上进行征求意见。同时,定向给63家单位和相关专家邮寄了征求意见稿文本。
2012年3月26日~27日,在北京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对前一阶段收集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讨论,形成了送审稿初稿。本次会议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的名称提出了修改建议,形成了名称修改意见的请示报告,于2012年5月22日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示。
2012年6月15日,收到标准定额司的回复意见函,同意对原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编写组对送审稿初稿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2012年9月12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标准专家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2013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于2014年3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