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及“十二五”有关规划,加快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城市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说,目前全国仅有17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排水监测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仍有14个省(区、市)尚未设立国家级城市排水监测站,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排水监管工作的需要。随着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加快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对于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安全等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城市排水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排水监测网组成。国家网由国家中心站、重点城市排水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地方网由省级中心站和市(城区、县)级排水监测站组成,省级中心站原则上应设置在国家站。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结合本辖区地域特点和排水监测任务的需要,提出设立1个~2个国家站的布局建议方案,直辖市设立1个国家站。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地国家站布局建议,统筹确定国家网布局与设置总体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国家站的筹建工作,条件成熟的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统一纳入国家网管理,现有成员单位名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应适时更名。纳入国家网的监测站经由国家计量认证供排水评审组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认定。纳入地方网的监测站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资质认定。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制订辖区内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将拟纳入国家网的监测站名称及其基本情况报部城市建设司。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05.25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