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了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实施供热计量改革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作了题为《坚定信心,创新机制,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报告,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讲话。
会议指出,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建筑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比例达到72%,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面积1.32亿平方米,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5.36亿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认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存在四大主要障碍。一是认识和观念障碍。有些地方重保障轻节能、重设施节能轻行为节能,错误地认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企业就一定会减少收入。二是体制机制障碍。监管体系没有形成合力、计量热价制订不合理、计量收费政策不配套。三是系统设施障碍。供热系统缺乏调控装置、热量表质量良莠不齐、供热系统水质差。四是能力障碍。组织领导能力不足、供热企业能力不足、计量装置检测能力不足。
会议强调,供热计量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国家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决心不变、目标不变、要求不变。各地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三个不变”的坚定态度,继续坚决深入推动供热计量改革。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细化政策,从5个方面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政府要充分发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主导作用,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创新收费机制。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制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选表、安装和收费衔接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面积上限”,完善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四是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对于不进行供热计量改革的供热企业,不应再发放补贴。各地要依法处罚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的单位。五是强化管理措施。加强供热能耗管理,供热企业要逐步建立供热监控调度平台,加大供热系统和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力度。
会议还明确了2012年采暖季供热计量改革的4项具体工作。一是开展计量装置清查。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所辖城市在今年采暖季前对辖区内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提出整改建议和解决措施。二是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各地要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利用能源服务公司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计量收费试点示范项目。三是分解目标任务。各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本省实际,明确今年采暖季供热计量收费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城市,对没有完成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供热计量改革的宣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为供热计量收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会议期间,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河南省鹤壁市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进行了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发言。
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及有关司局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区县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北方采暖地区其他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地级以上城市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08.23 记者 张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