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令人欣喜的数据:自2006年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一项公共职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这是一道关于资金投向的选择题。一边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墙体开裂、墙皮脱落、管线老化,已列入危房改造规划的办公楼,一边是全省规模最大的南市区棚户区改造。
黑龙江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的答案是:停建已规划设计好的党政办公中心大楼,将政府有限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近年来,对于棚户区改造,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无论是财政投入、建设用地还是税费和信贷政策等,都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截至7月,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277亿元。
地方政府通过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群众自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如吉林省近年来通过财政直接投入、政策性减免等方式已投入资金330余亿元。
为了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今年,安徽省按照各地年度城市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的四分之一,对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市、县(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地还创新措施办法,化解不利因素。受气候条件制约,黑龙江省一年中有效施工期仅半年左右。为如期建成棚改回迁房,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月的工程进度都做出不同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公共职责,今后,中央政府将以各项规划为指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条铁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群众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是关系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地方拆迁评估机构由居民投票选定,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房源全部向群众公示。还有的地方在报纸上开辟专版,网站办专题、走进电台与群众连线、走进电视直播间与群众对话,保证让群众广泛知晓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山东临沂市国棉八厂棚户区项目改造过程中,成立了由5名住户代表组成的征收改造小组,全过程参与动迁工作,并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要钱还是要房、要什么地方的房,由居民自行选择。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一个坚定目标:确保居民得到实惠
黑龙江省通北林区前进林场75岁的退休职工程玉新,在20平方米的草泥房里住了40多年,没想到能在晚年喜迁砖木结构、塑钢门窗的新房。
他告诉记者:“过去祖孙三代9口人挤在一间屋里,夏天热得哗哗淌汗,冬天又冷得像冰窖,大白菜都冻成冰坨子了。”
各地在具体实践中,不仅努力做到让棚户区居民住得好,还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就业等问题。
西安乐居场棚改项目,由于居民大多数都是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转居过来的,一般都是住房面积大、家中无工作的人多,针对这一特点,在搬迁时西安市除正常的奖励政策外,允许居民用住宅按一定比例兑换营业用房,以解决其生计。
由于棚户区居民多属低收入群体,为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探索业主自助制度,鼓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户业主“以工代费”,推行门栋自治,以门栋为单位选举业主代表,实行公有设施设备使用、维修责任分担的物业管理模式。
事实证明,棚户区改造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双鸭山市群众用这样的顺口溜表达心中的喜悦:“城市社区喜洋洋,扒了窝棚盖楼房,住上新房心里亮,乔迁新居感谢党”。
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们期待着,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摘自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12.09.13 记者 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