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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新闻通稿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2

  

(2012年11月22日)

  经国家批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开展的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结果于11月22日揭晓,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73个房地产项目获得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殊荣。颁奖大会于11月22日在北京京西宾馆隆重举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与发展司副司长段广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王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杨榕,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秘书长苗乐如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向获奖项目开发单位和参建单位颁发了奖杯及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办公室)、获奖单位的代表和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五届五次理事会、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启动仪式的代表及新闻媒体等600余人出席了大会。

  颁奖大会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主持。刘志峰会长在会上致辞。他首先代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向获奖企业及获奖项目参建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和指导“广厦奖”评选工作的各级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在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和推荐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住宅产业化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为73个荣获“广厦奖”的项目颁奖,这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盛事,是向广大民众的一次汇报,也是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我国住宅与房地产行业整体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我国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的具体体现。获得“广厦奖”是开发企业的崇高荣誉,是对企业综合实力和社会责任的充分肯定。

  刘会长指出,本届获奖项目是由地方推荐,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经专家、评委认定,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房地产项目。获奖项目注重科技成果应用和技术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成为全国房地产行业节能减排的典范,促进了全行业产品品质和住宅产业化水平的提升。

  关于今后的“广厦奖”评选工作,刘志峰会长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广厦奖”的评选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既有住宅改造和中高档住房的项目,要在普通商品住房中打造精品,树立不同层次上的样板工程。同时还要有一定比例的非住宅地产项目。要通过“广厦奖”评选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住宅技术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节能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引导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建设。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生活空间。同时起到引领普通百姓的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供应结构合理调整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住宅建设和消费模式,从而推动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要继续坚持“广厦奖”节能减排好、性价比高、科技含量高和综合品质好的评选标准,注重项目的综合品质与质量,鼓励技术创新和“四节一环保”技术的应用。特别是住宅项目要从住宅的全寿命周期为出发点,推进住宅全装修,同时更加注重群众的满意度。在评价方法上,继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制度,与住宅性能认定相结合,客观地反映产品的综合品质,提高评选的科学性。

  三是,坚持“广厦奖”的权威性,宁缺勿滥。“广厦奖”评选现在还处于一个品牌的打造期,特别要注重保证它在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进一步完善评奖程序。特别要注重评选全过程的管理,评选严格按照地方初审、专家组评审、实地考察、评委会审定、上网公示等程序进行,在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选中一定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评奖”的原则,只有保持奖项的权威性,才有示范带动的长效性。

  四是,要广泛宣传“广厦奖”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宗旨,调动开发企业争创“广厦奖”的热情,通过获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中小套型普通住宅,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消费需求。

  五是,“广厦奖”评选应与时俱进,注重机制创新。要对前五届的评选工作认真加以总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今后的评选工作,以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注重项目的前期培育,使“广厦奖”在业内和社会上产生更大的影响。

  刘会长最后强调,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把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希望获奖企业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戒骄戒躁,相互取长补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转型升级,为用户提供更多代表当今住宅建设水平、质量可靠、性能良好、适应百姓消费需求的精品项目来回报社会。也希望其他企业向获奖企业学习,开发建设更多宜居适度的住房和高性价比的房地产项目,为实现百姓的住有所居和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服务。

  在2011—2012年度的“广厦奖”评选活动中,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及推荐、“广厦奖”评审专家组审查、评审委员会审议及媒体公示等规定程序,全国共有73个项目获奖,其中住宅类项目50个,非住宅类项目23个。住宅类项目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了保障性住房、中高档住房、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项目。

  根据前四届评选的工作实践,主办单位在听取多方面意见后,对“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在申报条件、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表彰范围、申报方式等做了相应调整,并实行了候选项目审核制度。本次入选的“广厦奖”项目,充分体现了“四节一环保”和科技创新的要求,普遍注重了科技成果应用和技术集成,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比往年又有了较大的进展,在房地产行业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广厦奖”评选活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紧密合作,各地房协与住宅产业化机构上下连动,已连续评选了五届,共有340个项目获奖。获奖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环境质量、工程质量、住宅性能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经过五届评选的实践,“广厦奖”评选活动已逐步被社会和百姓认可。

  从2011年开始,“广厦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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