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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司:抓好农村危房改造 指导和支持小城镇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2

  

  2013年,村镇建设司总体工作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全国村镇建设的指导力度和支持力度,巩固提高既有工作水平,开创新局面。同时,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农房建设、指导和支持小城镇建设、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开展美丽宜居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全国村镇建设信息系统、加强大别山片区扶贫联系等工作。

  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下达中央任务及补助资金,适当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指导和督促各地制订与完善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从任务安排、补助标准上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的倾斜照顾。组织制订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力度,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管。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2013年度检查与绩效考核。继续实施月度进度报表制度,定期汇总和提供全国进度数据。适时召开有关现场会,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组织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以船为家渔户居住情况摸底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加强对各地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与监管,组织开发并运行全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渔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和指导

  开展农房风貌治理示范工作。把握打造美丽乡村的重点在农房这一关键问题,以县(市)为示范单位,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运用经济手段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手段,建立管理机制,加强设计和建造指导,开展农房风貌治理示范工作。

  开展优秀农房设计建造范例评选与推广工作。制订评选标准和要求。启动评选工作并评出一批外观传统、内部结构及功能现代化的优秀农房设计建造范例,组织开展研究与推广工作。

  继续推进现代生土绿色民居示范。总结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示范项目经验,实施新疆、大别山片区示范项目,进一步将示范范围扩大到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和江西省赣州市。组织开展现代生土绿色民居有关技术实验工作,研发相关技术、设备和材料。委托有关单位制作现代生土绿色民居建造技术科教片。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加快完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指导各地做好传统村落补充调查工作,登记上报补充调查结果,推荐上报中国传统村落。修改完善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中国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公布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

  编制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依托现状调查,总结传统村落分布及其存续特征,分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保护发展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提出保护发展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确定保护发展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支持政策。制定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检查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抢救性保护试点工作,补助支持有较高保护价值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探索制定保护发展综合支持政策。

  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乡镇政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责任,落实村民保护发展实施机制。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实施挂牌保护制度。建立监测信息系统,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进行监测,并对保护发展工作进行检查。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指导。提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指南,指导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修编。制订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技术指南,明确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分地区技术要点,开展保护和修复现场指导工作。

  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编印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图册。开通中国传统村落专题网站。组织中国传统村落公益宣传活动,加大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宣传力度。适时召开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现场会。组织开展基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管理人员培训。

  加强小城镇建设指导和支持

  扩大调整全国重点镇。协调有关部委,扩大调整全国重点镇。建立全国重点镇基础信息、总体规划、重点项目信息库,组织编制全国重点镇年度报告。研究制定全国重点镇支持政策。

  推动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协调有关部委,扩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研究提出绿色、低碳、集约小城镇建设关键措施,制定引导和支持政策。调整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小城镇建设专家指导工作机制。

  推进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名镇名村核心景观资源登记上报,开展核心景观资源保护专项检查,组织名镇名村集中推介和市场对接,落实名镇名村服务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开通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网站。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申报和评审。

  做好中央支持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指导。印发关于加强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挥污水管网网站作用,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探索信贷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可行办法。

  开展旧镇改造和小城镇管理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旧镇改造试点,探索改造更新、完善基本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的机制和技术方法。开展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试点。

  提升村镇规划水平

  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以从原点开始的精神,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行之有效的村庄规划的理念和方法。

  开展村庄规划示范,明确村庄规划示范要求,遴选试点村和规划编制单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做好试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检查和评审。编制不同类型的村庄规划技术指南,编辑示范村优秀村庄规划案例集,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培训,予以推广。

  印发加强和改进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镇(乡)规划试点,开展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评选。

  制订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实施管理办法,制订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组织开展村镇规划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城镇规划区外乡村建设强度和控制性要求。

  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指导

  总结推广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适宜技术。收集各地使用效果较好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技术和相关科研项目成果,组织专家评审,推出一批成熟的、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适宜技术,制订技术指南和操作手册。总结推广村庄环境整治、县域村镇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经验,组织参观和培训。

  结合地方积极性,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治理试点。

  继续指导建材下乡试点。指导有积极性的地区探索建材下乡试点经验。

  开展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工作

  印发中国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通知,制订中国美丽小镇、美丽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指导并推动各地示范工作,适时组织中国美丽宜居小镇、美丽乡村宜居示范认定。

  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以为各级村镇管理部门提供好的管理工具为主要目的,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村镇规划建设信息系统需求调研,设定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业务相关的目标、基本评价指标体系和数据集,初步建立信息系统。

  加强制度和政策研究

  加快制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开展新型城镇化中的村镇建设基本思路和体制及政策研究。

  出台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意见,提升基层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能力。

  做好大别山片区联系等扶贫工作

  落实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强片区与中央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有关大别山扶贫工作的网站,帮助宣传。

  组织开展36县县级领导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赴东部发达地区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重点支持规划试点村庄的项目。

  协助其他片区的联系工作以及西藏和四省藏区相关扶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有关工作。

  编制河北省太行山地区村庄整治规划技术指南,支持开展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和村庄整治示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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