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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司党支部典型工作——推动棚户区改造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2

  

  一、我国棚户区改造背景

  (一)棚户区基本情况

  棚户区是历史形成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产物。大量棚户区房屋建于我国工业化初期。这些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简易房屋严重破损,多数已成为危房,供水、排污、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全,卫生环境十分恶劣,巷道狭窄拥挤,火灾等安全隐患倍增。居住在棚户区中的居民,多为产业工人及其后代,长期以来为国家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在多为下岗及退休职工,收入低,再就业能力差。

  (二)棚户区改造难点

  ——棚户区量大面广。据调查统计,2008年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200户以上)近700万户家庭。这些棚户区分布在全国所有省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资源枯竭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

  ——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大。棚户区房屋破损严重,难以通过维修加固继续使用,绝大多数需要拆除后重建。棚户区基础设施不全,改造成本高,投资大。

  ——棚户区所在城市、企业、居民改造能力不足。棚户区所在城市财政状况普遍不佳,缺乏持续投入改造的能力;棚户区所在企业多数已破产、改制,企业无力承担社会责任;棚户区居民自我改善住房能力不足。

  ——棚户区基本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空间。尚未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建筑密度大或远离城市中心区。建筑密度大,意味改造成本高;远离城市中心区,难以吸引社会投资。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棚户区现状

  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两次对各地城市棚户区、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农垦危房、林业及铁路棚户区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为实施改造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对“六五”普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测算,结合我们的调查及改造情况,初步确定2012年底,全国城市和建制镇中,各类棚户区和危房及无管道自来水、无厨房或厕所的不成套住房还有4200万户。

  (二)与棚户区居民面对面交流,了解棚户区居民需求及改善愿望

  根据棚户区的分布,组成多个调研组,深入到所有类型的棚户区居民家中,面对面了解棚户区居民居住状况及改善愿望。以社区、街道为单位,多次召开棚户区居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居民对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和地方同志一道研究对低保等特困家庭的救助。

  (三)按照先急后缓,有计划推进棚户区改造

  根据棚户区现状、居民生活状况,棚户区改造确定先急后缓,先雪中送炭,后锦上添花的思路,先改造集中连片棚户区,先改善住房最困难的家庭。优先安排危房数量大,基础设施严重不全,安全隐患多,群众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的区域实施改造。

  (四)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中央补助资金逐年增加

  各级政府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8-2012年中央及地方政府累计投入超过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370多亿元,2012年当年投入670亿元,是2008年的15.9倍。

  (五)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

  近几年陆续出台了土地优先、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相关政策,仅国家开发银行2012年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金就达700多亿元,对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六)维护居民利益,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棚户区居民享受“拆一还一、不补差价”政策,拆一平方米旧房,还建一平方米新房,且不用补新旧房屋差价;享受“增加面积、价格优惠”政策;享受“保底”安置政策,安置房至少要达到健康文明住宅条件;对于特别困难家庭,政府可提供廉租住房。

  (七)调动居民积极性,维护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棚户区改造计划及相关情况要在当地住房保障网站上公示。棚户区改造正式启动前要普遍征求居民意愿,拆与不拆居民投票确定;对拟改造的棚户区项目实施阳光拆迁,拆迁方案、拆迁补偿标准要张贴在醒目位置,具体补偿方案要与居民反复沟通,并设置举报监督电话,切实维护棚户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八)加强管理,确保棚户区安置房质量

  棚户区安置房项目要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使居民的生活、就医、就学等条件同步改善。加强棚户区安置房质量监管,强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确保房屋质量上乘,设施完善。

  三、改造成效

  (一)改善了居住条件,提升了幸福指数

  2008-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截至2012年末,已经有1000万户棚户区居民家庭告别了低矮破陋的居所,住进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安置房,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提升了棚户区居民的幸福指数,增强了生活信心。

  (二)增加了困难家庭资产,分享了改革开放成果

  棚户区改造后,居民普遍搬进了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安置房小区。不仅住上新房,还拿到产权,“有恒产者有恒心”,居民普遍实现了房屋增值、收入增长。据西安市统计,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家庭资产平均增加了2-3倍。通过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分享了改革成果,社会更加和谐。

  (三)提升了城市竞争力,改善了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通过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设施、排水设施和供暖、供气、供水、绿地、公厕等多项城市功能指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昔日城市的疮疤,变成一个个人居环境优雅的现代化社区,既提升了城市形象及城市的竞争力,也改善了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四)完善了城市功能,推进了城镇化发展

  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人居环境,优化了城市布局,集约利用了土地,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功能;通过工矿棚户区改造和林区、垦区危旧房改造,促进产业整合集聚,形成了新的城镇形态,起到了以城带乡的效果,推进了城镇化发展。

  (五)带动了消费,促进了产业转型

  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不仅能够增加投资,而且能够带动消费,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棚户区改造后,可以带动当地零售业、居家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积极促进独立工矿和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

  四、经验启示

  (一)把实现住有所居作为棚户区改造的目的

  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棚户区改造,就是帮助棚户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安居乐业之理想。拆迁改造过程中,广泛征求棚户区居民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把民生工程办成民主工程、民心工程。新房安置中,有回迁愿望的群众,尽量实现回迁,便于群众工作生活。在棚户区改造时,我们加强了监督检查,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搞楼堂馆所,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把确保群众得实惠作为棚户区改造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这就要求我们要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出发,满足群众的意愿,让群众得实惠。在拆迁补偿时,尽可能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拆一补一,不补差价”、“增加面积、价格优惠”、“保底”安置等政策,尽量让群众满意。棚户区改造后,让绝大多数居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得到产权,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就可以与政府齐心推进棚户区改造。

  (三)把公平、公正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准则

  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公开、公正是工作之准则。公平分配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环节。在改造安置过程中,绝大多数地区都采取综合评分、群众商议等方式,保证分配公平、公正。部分地区还邀请公证机关全程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督导,确保分配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分配的结果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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