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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欺骗、提供虚假材料行为两“建造师”证书被撤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2

  

  记者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肖长余因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何高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被撤销,两人同时受到3年内不得申请建造师注册的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核实,肖长余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其发出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并送达,但其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肖长余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年内不得申请建造师注册。何高庆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其发出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并送达,但其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何高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3年内不得申请建造师注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12.15 记者 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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