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员在广东省中山市进行了培训,部有关司局、部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监督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部分督察员代表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
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在会上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要求强化队伍作用,提升素质,严密组织,明确任务,同时建立健全严格的问责机制。
据王早生介绍,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已开展9年,越来越多的地区认识到了督察制度的重要作用。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职责是监督检查规划执行中的问题,是对地方政府规划决策把关的重要关口。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每一位城乡规划督察员都要紧扣城乡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三大任务,严格落实对“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空间管制,监督“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实施,严密监控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地区的重大建设行为。
督察员要善用法治思维,牢牢把握法律法规、法定规划以及相关标准等依据,对于突破规划约束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通过发督察文书、约谈等方式,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真正负起监督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全局利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3.31 记者 汪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