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批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3个检查组于8月24日启程,分赴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青海、新疆6个省(自治区)监督抽查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市场行为。检查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在全国进行通报。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年4月部署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决定在今年5月至11月期间,组织15个检查组分4批对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前两批监督执法检查已对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项工程进行了监督抽查,共下发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19份、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14份。
检查组此次将采取“扫马路”等方式,在每个省(自治区)随机抽检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6个在建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检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以及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情况等。此外,检查组还将对各地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按照要求,检查组将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求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将整改处罚情况及时上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8.25 记者 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