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26日,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第11检查组在青海省抽查了海北藏族自治州两个县6项在建工程。在27日召开的意见反馈会上,检查组提出255条书面反馈意见,并对存在问题的两项工程分别下发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和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
根据反馈意见,6个项目在质量安全方面总体受控,但也存在着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现象,部分塔机安全装置功能及有效性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检查组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门源县干部周转房秀水花园西片区6号楼工程下发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对存在涉嫌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西海民族寄宿制学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下发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
第11检查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在总结时强调,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同时,要充分调动各级主管部门特别是市、县主管部门及企业的积极性,真正将两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企业和项目。此外,要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于在老楼危楼安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措施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师健表示,一定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一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海北藏族自治州副州长多杰表示,反馈意见对全州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要逐条制订整改措施,加强跟踪检查,按时整改到位。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8.28 记者 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