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089.5-2008: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第5部分:操作要求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4 对人员进入操作区域的限制
4.1 进入正常操作区域
任何人员都可以接近正常操作区域中依据GB/T 9089. 2-2008 中第4 章要求设置的所有遮拦和壳体。
GB/T 9089.2-2008 中4.2.3b) 、c) 、d) 或e) 中描述的类型除外,遮拦或壳体应由专业人员或指定人员才能拆卸移动。当遮拦或壳体被移动并且裸露带电部分未被隔离时,依据本部分5.3 ,应安装临时遮拦和警告标志。
4.2 进入电气操作区域和封闭的电气操作区域
除非所有裸露带电部分在操作区域已经按照5. 3 采取了隔离措施,只有下列人员允许进入电气操作区域和封闭的电气操作区域:
a) 专业人员
b) 指定人员;
c) 由专业人员或指定人员陪同的普通人员。
5 人员在裸露带电部件附近的操作
5.1 一般要求
当需要在额定工作电压大于交流50 V 或直流120 V 的裸露带电部件附近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 操作时应遵守5.2 规定的最小接近距离;
b) 按照5.3 应对裸露带电部件隔离;
c) 指定人员或专业人员应遵守5.4 所规定的特殊程序。
5.2 最小接近距离
除5.4 允许的情况外,任何人或与人接触的任何物体,接近封闭裸露带电部分的距离见表1,专用的绝缘操作器件除外。
注1 :为了遵守最小接近距离的规定,可以采用绳索、遮拦或类似的措施。
注2: 表1 中规定的最小接近距离是以稳定的工作面和固定就位的裸露带电部件为基础的,在这些情况不适用的地方,考虑到预期的位移,应该增大最小接近距离。
注3: 在架空线路附近操作时可能需要增大表1 规定的最小接近距离.
当人员在裸露带电部件附近操作,使用长的物件例如:梯子、金属脚架、管子等应特别小心。建议水平移动这些物件时至少要两个人。
5.3 裸露带电部分的隔离
当必须在裸露带电部件附近操作的臣离小于表1 规定的最小接近距离时,应对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源隔离。本要求对指定人员或专业人员接5.4 规定操作时不适用。
对额定工作电压大于1000 V 的装置,隔离应包括部件的短接和接地连接。专业人员应在确保隔离、短接和接地妥善完成并确认后开始操作。试验时,短接和接地可以在短时拆除,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
专业人员应确保所有在该区域操作的人员清楚隔离区域的部位和所从事的工作。专业人员应知道由相邻带电导体感应而可能产生的危险电压的部位,必要处应保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在裸露导电部分已经实行了隔离,包括对有关部件已短接和接地的临近位置,应清楚地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触及相邻的裸露带电部件。
5.4 靠近裸露带电部分的操作
5.4.1 一般要求
当需要在额定工作电压大于1000 V 的裸露带电部件上或其附近操作的位置比表1 给出的最小接近距离小并且已经确定不能按照5.3 对部件实施隔离时,只要部件的带电处提供5.4.2 和5.4.3 规定的措施,可以进行操作。
注:对允许在带电部件上操作的,最大电压限值有时适用。
5.4.2 责任人
应指定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在操作开始前,专业人员应执行如下
a) 准备执行操作的种类和位置的详细说明;
b) 准备执行操作使用的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计划,包括每个人的具体工作
c) 保证所有有关人员充分了解各自的责任和注意事项。
专业人员应保证每个有关操作人员在监督下操作。
5.4.3 防护设备
应采用适合的防护设备,并且这些设备应定期检验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注:用于带电线路操作的设备和工具要求见相关规范。
6 架空线路附近的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移动
6. 1 一殷要求
除6.4 的特殊情况可以减小距离之外,架空线路附近的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移动应遵守6.2 和6.3规定的最小距离。
6.2 和6.3 规定的最小距离应也适用车辆和机械设备上的人员。
架空线路已经按照5.3 隔离的, 6.2 和6.3 规定的最小距离不适用。
6.2 垂直间距
当车辆和机械设备通过架空线路的下方,应遵守表2 规定的最小间距。间臣指车辆或机械设备的最高点到架空线的距离。
当车辆或机械设备因正常工作需要在架空线下方通过(例如指定的交通叉口) ,而且可能不满足表2 规定的最小间距时,应按照表2 为架空线路提供至道路表面上方的最大高度标尺,例如设置门柱。
6.3 水平间距
当车辆或机械设备在架空线附近运行,并且车辆或机械设备的高度不能达到6.2 的最小垂直间距规定时,应保持其水平间距不小于表2 规定的相应值。当车辆或机械设备水平作业方向不能完全控制时,应保持更大的水平间距。
6.4 允许间距就小的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6.2 和6.3 规定的间距可以减小
a) 车辆或机械设备在限定的道路上运行,例如:在车辆轨道上运行;
b) 车辆或机械设备在指定人员或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运行
c) 车辆或机械设备的间接接触防护符合GB/T 9089. 2-2008 的规定。
7 在收集器/架空线附近的操作要求正在考虑中。
8 操作的变动
8. 1 防护的保持
当操作发生变动时,应注意确保GB/T 9089.2-2008 的防护要求。这种变动可以包括延伸工作场
地(要求延长动力线或电缆)、施工道路、设备增加等。考虑的情况包括间距、电气安装的防护、保护导体的截面、过载和短路保护、欠压、雷击、预期接触电压等。
8.2 间距的减小
应特别注意要确保不能因为材料的堆放或倾卸、地貌或储物区的形成而使架空线至地面的间距减小到所允许的最小值以下。
8.3 在电气装置附近的采掘作业
对矿物质采掘作业或任何其他用途不应使任何电杆、塔架或其他支架基础的安全性受到影响,也不得妨碍接地导体或接地电极。
8.4 安全电路和安全装置的完善
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电路或安全装置不发生失效,除非采取了替代的安全措施。
9 电缆的移动
9.1 可移动式配电电缆
除特殊设计可带电移动的电缆外,所有可移动式配电电缆在移动前应断电。移动电缆应按照制造商建议的最小温度和最小弯曲半径的规定。
在重新连接电缆分线箱前,应对电缆分线箱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试验,以确保其良好的导电性和绝缘性。
9.2 拖虫电缆和卷绕电缆
对利用机械移动的拖曳电缆和卷绕电缆,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终端承受直接机械拉力。
建议拖曳电缆在靠近机械处使电缆的长度留有裕量,并以8 字形或Z 宇形放置备用。
所有拖曳电缆和卷绕电缆放置时,应将岩石、石块等造成的损伤减至最小。应对所有拖曳电缆和卷绕电缆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自由移动和免除损伤。
当移动拖曳电缆和卷绕电缆需要将其从电缆分线箱上分开时,应将电源隔离方能操作。此要求对低电压、小电流电缆,例如控制电缆不适用。
10 电缆的保护
因车辆和机械移动可能造成损坏的电缆应放置在明显的位置或加以适当的保护。保护方式可采用
a) 利用斜台或覆盖物;
b) 利用合适的松散物料遮盖;
c) 设置警示旗、标志牌或栅栏
d) 培设土堤;
e) 埋在指定道路下的管子里
0 使用架空电缆桥;
g) 将电缆支撑于地面上方。
门架空线路的移动
架空线路移动前,应对所有导体按照5.3 的规定与电源隔离。
在架空线路所在地区出现雷电的情况下,应停止线路的所有操作。
地面上方的所有操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并且应在监护下操作。
应采取措施以确保所有的电杆或塔架结构的稳固,导体的卸放不会对其他线段造成影响。
线路在拆卸和安装期间,应避免所有车辆或机械设备穿过架空线路,已经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除外。
电杆位置移动时不得危及有关人员。
所有的电杆在重新竖立之前,应沿电杆的全长进行检查,包括其绝缘件和线担。
应在地基坚固处竖立架空线电杆。
重新架设前,应检查导体以确保适合再次使用。
12 电引爆操作
在使用电引爆装置时,应注意防备由引爆电源以外的任何电能输入引起的误爆或拒爆的危险。
注:由于各种原因流入大地的电流通常称作杂散电流.它可能成为电引爆装置的引爆电源.建议减小电引爆装置
可能的误寻|爆措施参见附录A。
13 防火
目前不要求。
14 附加要求和预防措施
14. 1 雷暴期间预防措施
在可能发生直接雷击或有感应电压危险的地方,雷暴期间不应触摸或检修断电的电缆或架空线。
14.2 预警告示
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应设置预警告示,并应妥善维护。
14.3 防护物的移动
防护物和壳体应只有在绝对必要并采取了适当的防护时才能移动。应采取措施在操作完成后及时放回这些防护物和壳体。
14.4 有关长金属构件的操作
当长金属构件(例如z 可移动式输送设备、管线系统)与架空线并行时,应注意由于感应电压可能产生的危险。
15 设备的临时性操作
临时性设施应遵守GB/T 9089.2 一2008 的一般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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