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36-2011: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技术要求
5.1.1 变压器泊(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
5.1.2 变压器油(特殊)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2 。
注:对于在较高温度下运行的变压器或为延长使用寿命而设计的变压器的用泊,应满足变压器泊(特殊)技术要求。
5.1.3 低温开关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3
5.2 油的相容性
同类型、同品种、同最低冷态投运温度(LCSET) 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被认为彼此可以互混互溶,其相容性应符合GB/T 14542 的有关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 倾点、运动蒙古度、水含量、击穿电压、密度、介质损耗因数、外观、酸值、水溶性酸或碱、界面张力、总硫含量、腐蚀性硫、抗氧化添加剂含量、2-糠醒含量、析气性、闪点(闭口)和苯胶点。
在原材料、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出厂周期检验项目包括:氧化安定性,每一年至少测定一次。
注:水含量出厂检验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周。
6.1.2 型式捡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5.1 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技术内容未知或不明确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6.2 组批
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或釜为一批。
6.3 取样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取样按GB/T 4756 进行,每批产品取样5L 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到货验收取样按GB/T 7597 进行。
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符合5.1 技术要求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5 复验规则
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5.1 技术要求的规定时,按GB/T 4756 的规定自同批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量样品,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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