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189-2011: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10 mm-60 mm 的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钢板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 的规定。
5.2 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 的B 类偏差要求。
5.3 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计重采用的厚度为铜板允许的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用钢板密度为7.85 g/cm3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与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 的规定。
6.1.2 为改善钢的性能,可添加表1 之外的其他微合金元素。
6.1.4 成品铜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其中P+O.003% ,S+O.002% 。
6.3 交货状态
6.3.1 铜板应以摔火加回火的调质热处理状态交货,其中回火温度不低于600℃
6.3.2 钢板应以剪切或用火焰切割交货。
6.5 表面质量
6.5.1 铜板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陆。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铜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处应平滑元棱角。铜板不得有分层。
6.5.2 其他缺陷允许存在,其深度从铜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厚度允许公差之半,并应保证缺陷处厚度不小于铜板允许最小厚度。
6.6 超声检测
铜板应逐张进行超声检测,检测方法按JB/T 4730.3 或GB/T 2970 执行,合格级别为I 级。
7 试验方法
7.1 每批铜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 的规定。
7.2表3中的拉伸、冲击、冷弯试样允许取自同一块样坯。样坯应取自铜板宽度的1/4 处。当热处理后钢板长度不大于15 m 时,在铜板的一端切取样坯;当热处理后铜板长度大于15 m 时,在铜板的两端各切取一个样坯,每个样坯均取一组试样(1个拉伸、3 个冲击和1 个冷弯〉。允许采用剪切或火焰切割方法切取样坯,但样坯的尺寸必须保证试样避开因剪切或火焰切割造成的加工硬化区或热影响区。
7.3 表3 中拉伸、冲击、冷弯试样的轴线方向均应垂直于铜板的轧制方向;夏比(V 型缺口)冲击试样的缺口轴线方向应垂直于铜板的轧制表面。
7.4 拉伸、冲击试验取样位置按GB/T 2975 的规定。对厚度大于25 mm 的铜板,冲击试样的轴线应位于厚度1/4 处。所有厚度钢板的冷弯试样均应至少保留一个轧制面,轧制面为弯曲试验的外表面。
8 检验规则
8. 1 铜板检验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进行验收。
8.2 钢板逐热处理张组批检验、验收。
8.3 钢板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上述要求时,可以进行复验。
8.3.1 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6.4.1 规定时,应从同一张铜板上再取3 个试样进行试验,前后两组6 个试样冲击吸收功的算术平均值不得低于规定值,允许有2 个试样小于规定值,但其中小于规定值70% 的试样只允许有1 个。
8.3.2 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和判定按GB/T 17505 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
铜板的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 的规定。
10 数字修约
数值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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