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废止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8.10 温度及温升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在现场运行条件符合第6 章要求且定额按连续工作制〈基准条件〉运行时电机的温升或温度的限值。本标准还规定了不同的现场运行条件及不同工作制定额运行时限值的修正规则,以及热试验时试验地点条件不同于运行地点时的限值修正规则。
诸限值是相对于表4 给出的基准冷却介质而规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氢冷却介质纯度的要求。
8.10.1 间接冷却绕组
在基准条件下,温升应不超过表7( 空冷)或表8( 氢冷)规定的限值。
对于其他现场运行条件、非连续工作制定额和额定电压大于12 000 V 时,限值应按表9修正(有关表9 中假定的冷却介质温度限值同时参见表10) 。
按8.6.1 用温度计测量时,温升限值应根据表7
如绕组用空气间接冷却,且试验地点与运行地点条件不同时,表11 规定的限值修正值将适用于试验地点,如制造厂认为试验地点按表11 修正限值使允许温度过高时,应对试验规程及限值达成协议。
对于用氢气间接冷却的绕组,试验地点不作修正,因为只有在运行地点才能做额定负载试验。
8.10.2 直接冷却绕组
在基准条件下,温度应不超过表12 规定的限值。
对于其他现场运行条件,限值应按表13 修正。
如试验地点与运行地点的条件不同,则按表14 修正过的限值适用于试验地点。
如制造厂认为在试验地点用表14 修正过的限值温度过高时,应对试验规程和限值达成协议.
8.10.3 试验时考虑氢气纯度影晌对温升或温度限值的修正
对于用氢气直接或间接冷却的绕组,只要氢气在冷却介质中所占的比例在95%~100% 之间,则温升或温度限值不作修正。
8.10.4 无论与绝缘是否接触的结构件〈轴承除外〉、铁心和永久短路的绕组温升或温度应不损坏该部件本身或任何与其相邻部件的绝缘。
8.10.5 开启式或封闭式换向器和集电环及电刷和电刷机构
换向器、集电环、电刷或电刷机构的温升或温度应不至于损坏其本身或任何与其相邻部件的绝缘。
换向器或集电环的温升或温度应不超过由电刷等级和换向器或集电环材质组件在整个运行范围内能承受的电流的温升或温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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