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0079.2-2013: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安全生产规范 第2 部分:热轧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4 基本安全要求
4.1 企业应参照本部分的附录A 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调查表。
4.2 使用煤油等易燃液体润滑板片时,应严禁烟火。
4.3 清辑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4.4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30078~2013 第4 章的规定。
5 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
5.1 铸链镜床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4.8 的规定。
5.2 铸徒加热炉
5.2.1 装炉前清擦铸链表面异物时,应放在专用料架上进行。
5.2.2 包覆板装炉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包覆板脱落。
5.2.3 新建或维修后的炉膛,使用前应烘炉,以确保炉子充分干燥。
5.2.4 工作中,应巡回检查炉体炉温、冷却水、循环风机、电控设备和安全联锁装置的运行情况。对于燃气加热炉,还应检查各区烧嘴的燃烧情况。
5.2.5 加热炉的温控系统应有超温报警装置。
5.2.6 燃气加热炉点火前,应对炉膛进行吹扫,置换炉内可能残存的燃气,防止点火时发生爆燃。
5.2.7 燃气加热炉停炉时,应先停燃气后停风机。
5.2.8 燃气加热炉检修时,打开炉门并插上挡块,采取强制通风,然后测定炉内残余气体的含量,确保无毒无害后方可检修,并在炉外设专人监护。
5.3 铸块翻转机
5.3.1 铸块进炉或出炉后,经运输辑道输送到翻转机时,不准许人员进入翻转机运行区域。
5.3.2 翻转机把铸块送到轧机辑道时,轧机辐道不准许转动。
5.4 铸块吊车
5.4.1 加热炉出料时,应在运输装置停稳后,方可吊运铸块。
5.4 .2 吊运铸块时,吊车下不准许站人。
5.4.3 当热轧辑道上的料在运行时,吊具不准许接触或靠近程道。
5.5 轩焊板焊合机
5.5.1 点焊前,应打开排烟风机,及时排走烟雾。
5.5.2 焊机启弧前,应观察地沟及液压管工作情况,防止液压系统泄漏着火。
5.6 蚀洗设施
5.6.1 在添加酸、碱前或蚀洗过程中,应开启风机通风。
5.6.2 向槽内加入酸或碱时,应先加水,后缓慢加入酸或碱,并进行搅拌,防止酸液或碱液溅出伤人。
5.6.3 不准许直接触摸蚀洗后的铸块。
5.7 热轧机到
5.7.1 剪切出炉的包铝板铸块的钢带时,应防止钢带伤人。
5.7.2 轧制过程中,不准许跨越辑道。
5.7.3 清除铝板上或辑道上的异物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5.7.4 设备检修或检查辑子时,应在相关操作台挂检修牌。
5.7.5 检查和清除轧辑表面缺陷时,作业人员应在轧辐转动的反方向进行作业。
5.7.6 机列头尾剪的料头无法通过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引料。
5.7.7 剪切板带头尾料时,不准许人靠近程道和剪切机。清理压紧板、导板和刀刃上的油污、粘铝及其他异物时,应将剪切机的剪切于柄断电,并采用专用工具清除。
5.7.8 活动支架放下后,不准许站在活动支架的行程内。
5.7.9 在X 射线测厚仪运行时,不准许靠近测厚仪发射孔,应保持安全距离。
5.7.10 碎边传送装置工作时,不准许进入碎边传动区域。
5.7.11 清理或清除辑道、圄盘剪和试样剪刀上的油污及其他异物时,应停机并使用专用工具操作。
5.7.12 使用氢弧焊焊接铝卷时,应把铝卷放在鞍座上焊接。
5.8 预剪机列
5.8.1 开卷时,应先放压辑,后剪钢带,不准许正对料头剪切钢带。
5.8.2 穿带引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5.8.3 矫直时,不准许用于清理板片上的异物。
5.8.4 带材通过飞剪受阻时,应停机,并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5.8.5 切边作业时,不准许手拉废边送料,应使用专用工具辅助喂料。
5.8.6 清辑时应使用清辑器。
5.9 津火设备
5.9.1 盐浴津火机到
5.9. 1.1 盐浴洋火场所应安装防雷设施和超温报警自动停电装置,盐浴槽岗位应有专人值班。
5.9.1.2 盐浴引燃易燃物时,应使用干粉或干沙灭火。
5.9. 1.3 铝板用铁链兜好后,应缓慢放人盐浴槽,板片或钢链掉人槽中时,应通知停电,并及时用钩子取出。不准许带水、带油的铝板进入盐浴槽,避免盐浴溅灼、燃烧。
5.9.1.4 不准许用麻芯钢丝绳兜挂铝板进入盐浴槽。
5.9.1.5 盐浴温度应控制在设备规定范围内,不准许超温洋火,以防引发爆炸事故。
5.9.1.6 不准许对镜含量大于10% 的铝板进行盐浴碎火,以防引发爆炸事故。
5.9.1.7 往盐浴槽加入重铭酸挥、硝盐前,应断开盐浴槽的电源,开启槽体风机通风,并将槽内温度降低到400℃±20℃。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毒用具,将干燥的重铭酸饵和硝盐按比例混合后,少量而连续加入盐浴槽中。电工检查槽体绝缘后,方可送电。
5.9. 1.8 槽内硝盐液位应保持在安全高度内,防止洋火时盐浴溢出槽体外。
5.9. 1.9 加入新硝盐时,应对新硝盐进行化学分析,合格后打碎加入槽内,新硝盐里面不准许夹带易燃、易爆物品。
5.9.1.10 加入再生硝盐时,应使用专用料架,浸入式加入。
5.9.1.11 硝盐应放在指定地点,硝盐库内不准许存放易燃物,并有防潮措施。
5.9.1.12 清洗槽体时,应做好通风、防中毒的措施。
5.9.2 辑底式津火炉
5.9.2.1 铝板应平稳、缓慢、整齐的放在给料辑道。
5.9.2.2 进、出炉时,不准许作业人员踩在辑道上清理铝板表面的异物。
5.9.2.3 不准许在吊运途中清理铝板表面的异物,如需清理,应放在专用料架上清理。
5.9.2.4 进入炉内作业时,炉膛温度应降到60℃以下,并插上炉门安全挡块。
5.9.2.5 清洗洋火池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防窒息。
5.10 退火炉、时效炉
5.10.1 作业前,应打开冷却循环水阀门,确认回水漏斗无堵塞现象。
5.10.2 在上料车上放卷时,应放正、放稳。
5.10.3 装炉时,不准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人炉内。
5.10.4 炉子在运行过程中,不准许超温加热。
5.10.5 工作中应巡回检查炉体炉温、冷却水、循环风机、电控设备和安全联锁装置的运行情况。对于燃气加热炉,还应检查各区烧嘴的燃烧情况。
5.10.6 板、卷出炉时,不准许用于触摸。
5.11 精整机列
5.1 1.1 辑式矫直机
5.11.1.1 不准许在吊运中清理铝板表面的异物,吊运过程中调整吊运位置时,需用专用工具(钩棒)
进行。
5.11.1.2 板片通过矫直机受阻时,或清除机列运行中板片上的异物时,作业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5.11.1.3 辐道运行时,不准许跨越护栏。
5.11.1.4 不准许踩着托辑上、下垛料台。
5.11.1.5 矫直机清辑应使用专用清辑器。
5.11.2 压光机到
5.11.2.1 压光机列运行过程中,不准许跨越运输皮带。
5.11.2.2 机列运行中,清除板片上的异物时,作业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5.11.2.3 清理辑面金属碎屑时,应停车。
5.11.2.4 清辑时应使用清辑器。
5.1 1.3 拉伸机
5.11.3.1 板片送人钳口时,不准许将手伸入钳口。
5.11.3.2 板片在拉伸时,不准许清除钳口内的铝屑等异物,不准许人站在拉伸料的附近和横跨皮带。
5.11 .4 厚撮锯床
5.11.4.1 锯切时,锯片切线方向不准许站人。
5.11.4.2 分垛时,不准许将头、手伸入板片下方,以防板片滑落伤人。
5.11.4.3 开动刮屑器时,料架下不准许站人。
5.11.4.4 吊运边部有棱的铝板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准许在吊运中清理铝板表面的异物。
5.11.5 握片清洗机
5.11.5.1 清除机列运行中板片上的水珠或其他异物时,作业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处理。
5.11.5.2 送片时,应防止于被辐子咬人。
5.11.5.3 生产过程中处理卡板、辐子上的异物时,应停车。
5. 门.6 抛光覆膜机
5. 门.6.1 向抛光机穿带时,不准许用于扶或脚压板片。
5.1 1.6.2 板片在抛光或覆膜时,不准许用于清理板片上的异物和调整覆膜位置。
5. 门.6.3 辑道运行时,不准许跨越护栏。
5.12 包装机列
5.12.1 涂油包装机
5.12.1.1 涂油机运转时,不准许用于清理板片上的异物和调整涂油纸。
5.12.1.2 对涂油机进行修理、擦拭时,应停机。
5.12.2 涂油卷纸机
5.12.2.1 涂油卷纸机运转时,不准许用于清理辑上的异物和调整涂油纸。
5.12.2.2 对涂油卷纸机进行修理、擦拭或处理纸卷缠辑时,应停车。
5.12.3 人工包装
5.12.3.1 不准许将料吊在空中进行检查和清扫板片的下表面。
5.12.3.2 分片对角吊料时,吊物不准许超过人体高度。
5.12.3.3 成品卷应捆扎牢固,捆扎时防止料头弹起伤人。
5.12.3.4 成品入库存放时,应放整齐、平稳,不准许超高。
5.13 其他设备
5.13.1 天车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7 的规定。
5.13.2 轨道平板车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6 的规定。
5.13.3 钢丝绳电动葫芦
5.13.3.1 吊运时,不准许超负荷吊运货物。
5.13.3.2 操作时,双手及工具不准许接触有关电器及机械部件。
5.13.3.3 开车过程中发生钢丝绳扭结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5.13.4 试样剪切机
5.13.4.1 不准许超负荷剪切样品。
5.13.4.2 不准许撤卸安全挡板后剪切试样。
5.13.4.3 配合剪切试样时,作业人员应在确认配合人员的安全后,方可踩下剪切开关。
5.13.4.4 检修剪刃时,应停电,并在剪刃下加塞垫,以防剪刃伤人。
5.13.5 厂内运输车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9 的规定。
6 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6.1 事故应急预案
6.1.1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AQ/T 9002-2006 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
a) 盐浴槽超温、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b) 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应急预案;
c) 人员伤害紧急救治应急预案;
d) 破坏性地震抢险救援预案。
6.1.2 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2 事故应急措施
6.2.1 盐浴槽盐浴超温、泄漏、火灾事故
6.2.1.1 盐浴槽超温
超温报警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关闭盐浴槽电源开关,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6.2.1.2 盐浴泄漏、火灾
6.2.1.2.1 发生盐浴泄漏、火灾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关闭盐浴槽电源,停止循环风机、水槽供水及碱槽的蒸汽。应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6.2.1.2.2 只允许配备有防护设备的人员留在现场。应用预备的硝盐进行强制降温,并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进行灭火,用干沙子或硝盐堵截外溢的盐浴。
6.2.2 硝酸、盐酸、硫酸、盐浴混合液体危险化学品事故
6.2.2.1 当皮肤或眼睛接触酸、碱液体时,应立即用充足的水冲洗,灼伤严重时应及时送医院。
6.2.2.2 硝酸、盐酸、硫酸、盐浴棍合液体引起火灾时,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6.2.2.3 处理事故的人员应配备有防护设备。
6.2.2.4 用非可燃性吸收材料(如沙子、硅藻士)来收集溅洒物,收集后装入专用危险废物容器内待处理。
我也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