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0079.1-2013: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安全生产规范 第1部分:铸轧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4 基本安全要求
4.1 企业应参照本部分的附录A 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调查表。
4.2 铸轧生产现场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以保证夜间停电导致停机时能提供临时照明。
4.3 铸轧机本体牌坊架地坑底部应设积水坑,用来收集轧辐水套等意外漏水后流到坑底的积水井及时抽出,对已建成但没有水坑抽水的铸轧机,应采取其他措施收集意外漏水井及时抽出。
4.4 其他基本安全要求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4.1~4.3 的规定。
5 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要求
5.1 熔炼炉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 的规定。
5.2 揭盖机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2 的规定。
5.3 铝水包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3 的规定。
5.4 铝水包加热器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4 的规定。
5.5 保温炉(静置炉)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5 的规定。
5.6 烘干炉
5.6.1 开、关炉门或取、送铸嘴和工具时,应停止送电加热。
5.6.2 铸嘴和工具应摆稳,不准许刮碰炉墙或触碰加热元件。应防止手臂触碰加热元件。
5.7 铸轧机
5.7.1 流槽、前箱、铸嘴等在立板前应充分烘干加热,流槽系统连接紧密,防止漏铝。
5.7.2 倾斜式铸轧机立板时,应在铸轧机出口下方铺设耐火材料,防止操作人员烫伤。
5.7.3 卷取前应采用专用工具牵引板头,防止烫伤。
5.7.4 卷取带材未满一圈时,应使用夹送辑夹持铸轧带,防止铸轧带弹起伤人。
5.7.5 水平式及倾斜式铸轧机生产时,不准许人员在板下穿行,以防烫伤。
5.7.6 在线测量板厚时,不准许用于触摸测量部位,以防止烫伤。
5.7.7 剪切机工作时,不准许无关人员靠近。
5.7.8 发生剪切故障时,应降低铸轧速度,并采取措施让剪刀和铸轧带分离,故障处理过程中,出现铸轧带拱起现象时,不准许操作人员站在或钻到拱起的铸轧带下,以防夹伤、烫伤。如无法修复剪切机,应终止铸轧。
5.7.9 搬动高温铸轧板试样时,操作人员应使用专用工具夹持或穿戴耐高温手套,以防烫伤。
5.7.10 在线清理铸轧辑程面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位置,以防烫伤。
5.7.11 除非受设备限制,无法在牌坊架出口侧进行清洗工作(在牌坊架人口清洗辑面油污的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 ,否则清洗辐面油污人员应站在牌坊架出口侧工作。
5.7.12 使用易燃或弱酸性的溶剂清洗程面油污时,应佩戴加长型防腐蚀于套,在清洗过程中,应避免溶剂滴落或飞溅伤人。
5.7.13 辑面烘烤前,应确保辑面及牌坊架底部无易燃溶剂残留。
5.7.14 应均匀烘烤流槽,防止流槽损坏漏铝。
5.7.15 在线剪切及卸卷时,应采取防止板头弹出伤人措施。
5.7.16 打钢带时应防止烫伤。
5.7.17 不准许将于及异物伸入剪刀口之间。
5.7.18 推卷器工作时,其运动方向不准许站人。
5.7.19 卸卷小车进出、升降时,其盖板上不准许站人。
5.7.20 铸轧停机时,铸嘴及前箱、流槽内铝水均应排至放干箱,拆卸铸嘴、前箱时应防止烫伤。
5.8 在结除气装置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0 的规定。
5.9 在结过器装置(流槽过谴系统)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1 的规定。
5.10 压渣机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2 的规定。
5.11 热处理炉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3 的规定。
5.12 轧辑车床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4.1 和5.14 .4 .1 ~5.14 .4.4的规定。
5.13 铸轧磨床
5.13.1 轧辐磨削时,不准许用于触摸危险旋转部位。
5.13.2 轧辐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侧面,砂轮正前方不准许站人。
5.13.3 不准许砂轮运行线速度超过砂轮规定线速度,应选择合理的进刀量,以防砂轮爆裂伤人。
5.13.4 磨削液过滤装置工作时,不准许用于直接清理程道,防止于夹入。
5.13.5 其他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4.1 的规定。
5.14 液压打包机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5 的规定。
5.15 轨道平握车、加料叉车
轨道平板车安全作业要求按GB 30078-2013 中5.16 的规定,加料叉车安全作业要求按GB 30078 一-2013 中5.18 的规定。
5.16 天牢
5.16.1 吊运铸轧卷应采用C 型吊具。
5.16.2 其他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7 的规定。
5.17 厂内运输车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19 的规定。
5.18 燃气系统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20 的规定。
5.19 氯氯系统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5.21 的规定。
5.20 遭化气系统
5.20.1 液化气瓶应符合GB 5842 的规定s 应在液化气瓶间设有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机械通风。不准许非操作人员入内。
5.20.2 液化气瓶间周围10 m 内严禁烟火。
5.20.3 不准许穿带金属鞋钉的鞋进入液化气瓶间,不准许渣车从液化气瓶间门口经过。
5.20.4 不准许在液化气瓶间使用电话。
5.20.5 拆装、搬运液化气瓶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撞击产生火花。
5.20.6 液化气瓶间应配备灭火器,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液化气瓶间周围应设有消防栓。
5.20.7 当发现有异常泄漏现象或液化气泄漏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气源,设立警戒并报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确认,通知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检查维护,确认系统正常后方可重新使用。
5.21 晶粒度测试试验间
5.2 1.1 添加酸、碱及蚀洗过程中,应开启通风设施,防止酸碱气氛吸入伤人。
5.21.2 向槽内添加酸、碱时,应缓慢将酸、碱加入水或水溶液中,并进行搅拌,防止溅出伤人。
5.21.3 不准许直接触摸蚀洗过、但未经水清洗过的试样,防止腐蚀伤人。
6 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6.1 事故应急预案
6.1.1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AQ/T 9002-2006 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
a)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b) 重大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c) 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预案;
d) 燃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e) 重大人员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f) 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应急预案。
6.1.2 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6.2 事故应急措施
6.2.1 燃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6.2.1 的规定。
6.2.2 氯气泄漏事故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6.2.2 的规定。
6.2.3 漏铝事故
应符合GB 30078-2013 中6.2.3 的相关规定。
6.2.4 铸轧过程意外停电、停水事故
6.2.4.1 迅速堵死流眼,停止向铸轧系统供应铝液。倾翻炉应立即回到原位。
6.2.4.2 打开除气箱、过滤箱的放干流口进行放铝,同时打开前箱流槽及流盘进行放铝。
6.2.5 液化气瓶间发生火情事故
6.2.5.1 液化气瓶间发生火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关闭漏气液化气瓶阀门,利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并通知消防部门,同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6.2.5.2 起火现场应设置隔离区域,不准许元关人员靠近。
6.2.6 卷取胀缩轴异常事故
卷取胀缩轴异常,导致无法卸卷时,应将铸轧中的铝板用剪板机分段剪切,以防铸轧带拱起伤人。
6.2.7 轧制过程辑套表面破裂事故
发现辑套表面破裂时,应关闭辑套进出水阀门并停机,辑套周围应设立警戒区域,不准许人员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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